湖南日報4月18日訊(全媒體記者 彭雅惠 通訊員 周建梅 李雙燕)今天,省林業局發布消息稱,我省總林長簽署第一號總林長令,要求進一步加強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,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。
去年7月,我省全面推行林長制,建立省、市、縣、鄉、村五級林長組織體系,省委、省政府主要領導雙掛帥擔任總林長。全省各級林長接到的第一份省級“責任清單”中明確,要常態化開展責任區域內的巡林督查,在重要時間節點要加密巡護頻次,確保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落實到位。
當前,我省正處于春季森林防火關鍵期。今天發布的第一號總林長令要求,各級政府夯實防火基礎,包括加強建設森林草原防滅火隊伍和防滅火基礎設施、儲備防滅火物資、提高民眾防火意識等;加強隱患整治,定期組織開展排查,對森林草原火險隱患及時動態清零;加強監測監管,各級政府嚴格執行防火期野外生產性用火審批制度、進山檢查制度和掃碼進山制度,及時準確發布火險預警信息,一旦發生火情,確保打早、打小、打了。
第一號總林長令強調,森林防火期內,全省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,禁止攜帶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山入林,嚴禁在草原內違法違規野外用火。任何單位和個人野外違法違規用火引發森林草原火災,將被嚴肅追究責任。